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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枣阳市 发布时间:2019-05-17 17:16:07 浏览:

    1.枣阳市园林花木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高卫东违规审批车辆费用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市园林花木公司副经理张某某在单位无公车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一辆私家车带到花木公司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在没有签订任何租用合同的情况下,经高卫东签字同意,张某某在花木公司财务上报销费用。2018年9月,高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杨垱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杜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9月,杜强的办公室迁入杨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政务办公区,门口挂有院长办公室和接待室两个标示牌,实际作为杜强办公用,办公室用房面积超出标准。2018年10月,杜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枣阳市兴隆镇大西村村委会主任孙延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2月和2016年9月,孙延强在未报备情况下,分别为儿子举办婚宴、为孙子举办生日宴,共违规收受服务和管理对象礼金。2018年10月,孙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孙永国等人顶风违纪问题。2008年至2017年,市第一实验小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同城接待、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孙永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市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孙开化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孙开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2月,孙永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玉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6月,张玉峰在枣阳市质计所任职期间,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2015年12月,张玉峰将其私人维修轿车的发票在单位财务账上进行报销,违规领取修理费。2018年11月,张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