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枣阳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枣阳市 发布时间:2019-05-17 17:14:01 浏览:

1.王城镇陈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远亮等人违规领取高铁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1月中旬,曹远亮与王城镇陈店村村委会副主任孔凡才在协助管理国家高铁汉十项目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高铁征地补偿款。2019年1月18日,曹远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孔凡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王城镇白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全学贪污退耕还林补贴款、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03年1月,胡全学利用职务之便,将王城镇白水村退耕还林补贴粮食从兴隆粮食收储公司领取后变卖,取得的现金部分用于村集体休耕地退耕还林的补苗等支出,部分被胡全学据为己有;2010年3月24日,胡全学在未经王城镇经管站审核,未公开竞价招投标的情况下,将白水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及属于村集体的退耕还林林木资源,以低价拍卖给管护人王某某。2019年1月31日,胡全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南城办事处高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大国违规截留危房补助资金问题。南城办事处高寨村肖某某等五户村民,因房屋失修不能居住,向上级争取了危房补助资金并审批通过。经李大国授意,该村从肖某某等五户村民的危房补助资金中截留部分用于集体开支。2018年10月27日,李大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城办事处段湾村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村委会主任佘全成违反国家专款专用问题。2012年,佘全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将枣阳市移民局拨给段湾村建移民文化活动室的专款用于建村卫生室,犯挪用特定款物罪。2018年12月3日,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9年1月18日,佘全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兴隆镇新鑫社区党委副书记、农经站长蔡有志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11月,蔡有志违规向社区居民王某夫妇收取计生押金并据为已有;2015年7月至9月,蔡有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虚列支出用于冲抵不合规支出。2019年1月31日,蔡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