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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通报7起党员干部赌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08 16:59:21 浏览:

   1.米庄镇清河村无职党员吴静赌博问题。2018年2月1日至3日晚,吴静充当“门子”参与赌博并瓜分赌博提成的“水钱”,后被襄州区分局抓获羁押。2018年9月6日,吴静因犯赌博罪被襄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19年1月10日,高新区纪工委批准,米庄镇纪委给予吴静开除党籍处分。

  2.米庄镇米庄社区无职党员常宇坤醉驾问题。2018年4月16日,常宇坤醉酒驾驶与别车发生碰撞,经鉴定为醉酒后驾车。2018年8月23日,襄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常宇坤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9年1月10日,高新区纪工委批准,米庄镇纪委给予常宇坤开除党籍处分。

  3.团山镇蔡庄社区无职党员冯典勇非法买卖、存储汽油问题。2018年8月16日,冯典勇在蔡庄社区储存一塑料桶汽油并向他人出售,被公安机关发现。同日冯典勇因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3月20日,团山镇纪委给予冯典勇党内警告处分。

  4.团山镇余岗社区无职党员高书顺酒驾问题。2018年 10月6日,高书顺酒后驾驶被谷城县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同日,高书顺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23日,团山镇纪委给予高书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团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袁建设酒驾问题。2019年2月7日,袁建设酒后驾驶被襄阳市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当日袁建设受到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7月24日,团山镇纪委给予袁建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高新区城乡建设局退休干部郭自银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2月10日,郭自银酒后驾驶车辆被襄阳市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当天郭自银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3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郭自银党内警告处分。

  7.高新区城乡建设局退养干部戴建强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2月14日,戴建强在茶馆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其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12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戴建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