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襄阳市通报6起疫情防控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3 20:44:37 浏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监督,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防控措施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案例通报如下:

  1.襄城区欧庙镇胡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光明等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27日,市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导组检查发现,欧庙镇胡河村十余名村民违反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有关规定,未戴口罩聚集在该村某茶馆打麻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疫情风险隐患。对此,胡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光明负有直接责任;欧庙镇驻胡河村干部陈永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欧庙镇欧庙片区党总支书记房天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2月,陈永国、张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房天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南漳县闫坪中学校长李元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2月5日,南漳县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闫坪中学无任何疫情防控宣传措施,教学楼有人员在晒太阳,保安室上锁无人值班,大门侧门无人管控。经李庙镇纪委核查情况属实,闫坪中学校长李元东对此负直接责任。2月7日,李元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双沟镇东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宋全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宋全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双沟镇委要求对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宣传督办,致使双沟交管站和烟草局双沟管理所单位家属院未封闭管理,未安排专人值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宋全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谷城县石花镇殷畈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钟会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月31日,谷城县纪委暗访发现,石花镇殷畈村2组有大量村民未佩戴口罩,在户外聚集闲聊。同时,在该组村民阮某某房前,有4名村民聚集打麻将且有多人围观,均未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严重缺失,钟会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2月,钟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宜城市南营办事处万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兴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2月3日,襄阳市督查组发现该村设置在万洋路口346国道通往万洋三组的劝返点仅安排一人值守,未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并存在值班人员脱岗现象。万洋村六组劝返点形同虚设,用一根红飘带代替设立劝返点且无人值守,少数村民在户外打牌、十多人未戴口罩聚集,造成不良影响。孙兴红对此负主要责任。2020年2月7日,孙兴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老河口市孟楼镇曹坡村党支部副书记崔清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2月3日、4日,孟楼镇纪委检查中发现该村少数群众在户外聚集打牌、闲聊,存在疫情传播隐患。崔清波未严格履行宣传引导包保责任。2020年2月7日,崔清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追责问责案例,均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襄纪办发〔2020〕1号),进一步严明纪律,对疫情防控监督发现的问题优先处置、简化程序、快查快结,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履责、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精准、科学问责,注意减轻基层负担,让一线的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