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保康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保康县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2:27 浏览:

  1.寺坪镇岗子村会计柳发禄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2月,寺坪镇岗子村会计柳发禄在明知村民黄某某家中只有3人的情况下,在上报贫困户花名册时,仍违规将黄某某家庭人口核定为5人。2017年12月20日,保康县纪委给予柳发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寺坪镇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黄先银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3月,保康县绿嘉园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寺坪镇岗子村租用2组农户土地18.8亩种植莲藕,其中租用贫困户土地9.65亩。2016年10月下旬,该合作社以租用12户贫困户18.8亩土地的名义申报纳入精准扶贫产业奖补范围,岗子村村委会明知不符合政策,仍予以验收,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领取产业奖补资金37600元,黄先银应负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0日,保康县纪委给予黄先银党内警告处分。

  3.马桥镇高桥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继洪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8月,在马桥镇高桥河村富康小区和幸福小区集中安置点建设过程中,部分贫困户与施工方协调加大基脚工程,导致贫困户实际支出建房费用超出上级规定的易地搬迁安置房建房价格上限。2017年8月,全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高桥河村未如实上报叶某某收取18户搬迁户自筹建房款28.11万元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张继洪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12月29日,保康县纪委给予张继洪党内警告处分。

  4.县一中教师廖明君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学金问题。2014至2016年,廖明君用虚假贫困证明先后为在县一中就读的儿子违规套取高中国家助学金4750元,对此,廖明君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2月9日,保康县教育局给予廖明君行政警告处分。

  5.马良镇松岗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肖常龙侵占公共财物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肖常龙以村民张某某名义,与马良镇政府签订松岗岭村村级公路维护协议,并持张某某的身份证在马良镇农商行办理一本通账户,先后违规套取村级公路维护费12683.34元。2018年2月2日,马良镇纪委对肖常龙立案调查。

  6.寺坪镇城建环保中心干部施俊涛工作失职问题。寺坪镇三尖山村3组村民张某某于2015年5月经村民代表评议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为施俊涛。2017年12月,县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施俊涛2017年全年未入户开展帮扶,帮扶贫困户意见较大,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2月8日,寺坪镇纪委对施俊涛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