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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枣阳市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1:24 浏览:

  1.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等人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招待费问题。2016年1月31日,熊集镇楼子村经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等村干部商议,以发放村组干部土地确权、秸杆焚烧误工补贴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集体资金5235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等费用。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熊集镇楼子村农经站长、党支部委员曹世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熊集镇楼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罗吉学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9日,陈立新、曹世海、罗吉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食药局枣南所联合党支部书记邹道兵大操大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9月18日晚,邹道兵为其子邹佳旻举办升学宴,邀请各食药所负责人在枣阳前进路金阳大酒店吃饭,超范围待客13人,收取礼金2700元。2018年1月3日,邹道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阳市国家保密局局长黄书沛等人违规公款送礼、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枣阳市国家保密局购买面条等礼品用于向上级业务部门送礼、节前拜年。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枣阳市国家保密局连续7次安排超标准接待,其中6次招待提供香烟,1次违规午间饮酒。上述问题,均由枣阳市国家保密局局长黄书沛签字同意,由枣阳市国家保密局秘书孙立伟经办。2017年12月4日,黄书沛、孙立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交通医院原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夏念文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1月17日,夏念文安排副院长张全兵从襄阳购买五瓶茅台酒(800元一瓶,共计4000元),用于向上争取资金招待有关领导,购酒费用经夏念文签字同意后入帐报销。2018年1月24日,夏念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