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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襄州区 发布时间:2018-05-18 17:40:08 浏览:

   1.黄龙镇陈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孝明,黄龙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国成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政策规定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5月,张孝明在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时,审核不严,导致该村肖某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4月,张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国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王镇白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伯忠重复给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5月,王伯忠为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村民熊某某、蒙某某一家申报两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导致该户违规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2月,王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镇井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严秋生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10月,严秋生以村委会名义与该村种植冬桃个体户秦某签订虚假承包合同,上报虚假资料,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费用开支。2018年3月,严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程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国强,镇经管站站长尚定安,张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贵华未招投标建设扶贫项目,违规补办虚假招投标手续问题。2015年10月,韩贵华在建设该村文化广场扶贫项目时,未招投标就进行施工。张国强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并在项目建成后安排尚定安补办虚假招投标手续,申请移民后扶资金支付项目工程款。同时,韩贵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韩贵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国强、尚定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镇罗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正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孙正联在担任罗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罗岗村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贫手册未发放到位、帮扶责任人未到位等问题。2018年3月,孙正联因精准扶贫工作履职不力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罗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