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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2 17:42:17 浏览:

   1.枣阳市七方镇何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志武非法占有村集体修路款等问题。2017年11月,王志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村集体修路款,并将镇财政拨付给何湾村修路款不按规定入村集体账。2018年6月25日,王志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阳市环城办事处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杨辉等人违规乱收费问题。2013年10月至12月,杨辉安排时任会计陈宏波违规收取方湾村村民张某某和骆某某建房占道费后,安排副主任刘国斌为二人办理建房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2018年8月7日,杨辉、陈宏波、刘国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段财务科出纳耿智慧挪用公款问题。2011年6月,耿智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非法获利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2月20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耿智慧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7月12日,耿智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8月12日,耿智慧受到调离岗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枣阳市熊集镇李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长富等人在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7年12月,陈长富和该村委会委员、副主任、民兵连长严广锋在户口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群众户口管理费及生活招待费。2018年7月24日,陈长富、严广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