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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01 09:17:29 浏览:

   1.鹿头镇小王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涂志武等3人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涂志武及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汤清敏,鹿头镇民政办、扶贫办公室主任韩涛,明知本村八组村民邬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然将其列入贫困户初选名单。2015年10月邬某某被确定为贫困户,同年12月,在未真正落实任何帮扶措施的情况下,经评估、审核、公示等程序后邬某某被脱贫销号。2017年9月,涂志武、汤清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七方镇申冲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医申学祯弄虚作假、套取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申学祯在担任申冲村乡村医生期间,向上级卫生部门虚报、捏造随访记录,套取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据为己有。2017年9月30日,申学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杨垱镇高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周中建落实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杨垱镇高店社区已于2017年脱贫出列,但部分脱贫的贫困户都是通过低保或五保等政策兜底达到脱贫标准。该社区在产业扶持上措施不力,不作为不担当,严重违背了扶贫工作的初衷,周中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15日,周中建被责令辞职。

  4.熊集镇段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陈道军等3人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11月,陈道军及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彭立强,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余井保违反财经纪律,截留危房改造户卢某、李某补助资金款,并自制条据进村集体收入账。2018年4月28日,陈道军、彭立强、余井保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随阳管理区党政办主任李炳奎等2人违规审批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李炳奎和随阳管理区纪检干事赵金菊在随阳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把关,将不符合条件的33户农户认定为危房改造户,并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李炳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赵金菊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19日,李炳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赵金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枣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