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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老河口市 发布时间:2018-08-27 15:39:46 浏览:

   1.薛集镇党委正科级干事兼人大副主席景勇强,马岗村支部委员、村会计刘家奇挪用公款问题。2015年6月至7月,景永强先后两次向该镇马岗村支部委员、会计刘家奇借用其暂管的政府财政资金,用于个人建房,且未办理任何借款手续。2018年4月23日,景勇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务层次降为副科;刘家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仙人渡镇范家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文启收受礼品礼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侵占农户权益等问题。2006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间,范文启利用职务之便,借为农户办理建房、低保之机收受礼品礼金;2013年10月,范文启在未经镇土管所批准,未向镇“三资”办报告、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耕地转让给他人经营;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范文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6月14日,范文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张集镇蒋湾村会计张本禄非法占有集体资金、工作失职等问题。2014年10月,张本禄在协助老河口市公路局进行征地面积登记和上报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育林带补偿款;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张本禄在仙油路二次征地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村集体育林地和荒地分别登记在8户农户名下,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2018年4月19日,张本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薛集镇吴家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改名,村支部副书记、会计李玉芬虚报冒领国家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5月期间,李改名和李玉芬在本村拆迁以及迁村腾地工作中,共同虚构单据,虚报、冒领国家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2018年5月,李改名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李玉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老河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