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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津新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东津新区 发布时间:2018-08-27 15:33:09 浏览:

   1.东津镇岳岗村原支部委员李勇违规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勇在担任岳岗村主任、支部委员期间,以本人及其爱人名义虚报粮补面积,套取粮补资金(该款已退缴财政)。2018年5月30日,东津镇纪委给予李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东津镇彭庄村干部叶宗启等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3月,东津镇彭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宗启违反群众纪律,安排村支部委员刘敬先为不符合“五保”条件的李祥树、李祥英夫妇办理“五保”待遇。东津镇民政办未进一步核实二人家庭情况,时任该镇民政办主任汪必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导致李祥树、李祥英夫妇二人从2008年4月至2018年4月违规领取“五保”金。2018年7月20日,东津镇纪委给予叶宗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敬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汪必根党内警告处分。东津镇党委给予叶宗启免去村支部书记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