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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保康县 发布时间:2018-11-01 23:43:35 浏览:

   1.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吕先琼赌博问题。2014年6月24日晚,吕先琼与他人在赌场内,以自动麻将机为赌具,进行“卡五星”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7月19日,吕先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城关镇小沟村无职党员肖学武赌博问题。2017年12月18日,肖学武与他人在某早餐店包厢内,进行“卡五星”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6月13日,肖学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城关镇无职党员杨艳兰开设赌场问题。2017年2月中旬,杨艳兰伙同他人以扑克牌比大小的方式开设赌场,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7年9月14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4月18日,杨艳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歇马镇合作村无职党员李永雄赌博问题。2018年2月21日,李永雄与他人在同村村民王某某家中,进行“诈金花”赌博,同年2月28日被歇马镇派出所查获,并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8月29日,李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歇马镇合作村无职党员闫明强赌博问题。2018年2月21日,闫明强与他人在同村村民王某某家中,进行“诈金花”赌博,同年2月28日被歇马镇派出所查获,并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8月29日,闫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