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现就有关廉洁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严禁“带彩”娱乐、参与赌博活动。
三、严禁酒驾醉驾。
四、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五、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扛牢抓实主体责任,早提醒、早预防,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要求作出安排,从各个方面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党员和教职工,严格遵规守纪,坚决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