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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 开展“四风”等问题集中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9 09:50:35 浏览:

 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校纪委拟在5月开展 “四风”问题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联谊等活动;违规开支工会经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带彩”娱乐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检查方式及责任单位

集中开展四项检查:

一是开展公车私用检查。重点检查公车私;公车正常入库,规定停放;节假日封存情况以及有无违规在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附近公车私用情况。(责任单位:校基建规划处自查,校纪委抽查)

二是结合票据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发票底联检查。(责任单位:校票据整改小组全面检查,校纪委督查落实)

三是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校工会自查,校纪委抽查,同时接受上级工会检查)

四是开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活动检查。(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检查纪律。各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按照“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上报是渎职”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包庇。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和当事人,快查重处,并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责任。对检查中敷衍了事、隐瞒包庇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

(三)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和提醒,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露头就打。各层级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止知畏、收手收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作风监督的强大声势。

                   

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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