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纪检委员: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安排,拟组织部分院(部)普通党员赴襄北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普通党员(其他院(部)普通党员另行安排)。
二、时间及乘车安排
2018年5月31日(周四)下午。
医学院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党员,下午14:00准时在南校区护理实训楼前乘坐1号大巴车和2号面包车前往。
经济管理学院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党员,下午14:00准时在主校区校训石前乘坐3号大巴车前往。
三、具体要求
1.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安排一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带队;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严禁携带手机、照相、摄影、录音器材、火机、香烟、现金、证件、玻璃制品进监,所带个人随身物品自行放车上。
4.不得单独行动、不得同服刑人员攀亲结友、捎带物品;
5.女同志需着装得体大方,着长裤,不得着装短裤、裙子;
6.不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7.遵守监狱其它规定。
以上纪律,若有违反,个人书面检讨,纪委还将进行通报批评。
纪委(监察处)
2018年5月25日